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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公示
  发布时间: 2025-07-15 阅读次数:  
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》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2025年7月10日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〔2025〕12号决议,我校拟对以下车辆(详见附件—国有资产处置清单)进行报废处置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:2025年7月15日至7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国有资产管理处(厚德楼919,联系电话0510-81838885)或校纪委办(厚德楼1003,联系电话0510-81838837)反映。


附件:国有资产处置清单

资产编号

资产分类代码

资产名称

型号规格

排气量

车牌号

数量

原值(元)

取得日期

车辆用途

使用部门

处置原因

合计






1

198,508.00





00042405

04130301

小轿车

SVW71810CJ 大众帕

1.8T

B00421

1

198,508.00

2012-06-14

一般公务用车

校长办公室/车队(厚德楼F102)

报废
(自行处置)


         国有资产管理处

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



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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