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2023年9月12日党委会会议决议(2023年22号),学校将实施校园新能源光伏项目,推进绿色校园建设。根据学校现有建筑统计,预计可使用的建筑物共计26幢,预计可用于项目实施的屋顶面积30000平方米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资产与实验实训管理处(厚德楼919,联系电话0510-81838885)或校纪委办(厚德楼1003,联系电话0510-81838837)反映。
资产与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处
2024年1月8日
附件3-无锡市印发《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》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