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公示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、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报学校党委会审议(2023年26号)通过,我校对6916件,价值33,123,265.15元的资产,拟进行报废处置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国有资产管理处(厚德楼910,联系电话0510-81838886)或校纪委办(厚德楼1003,联系电话0510-81838837)反映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