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12日,校长办公会议第18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太湖校区图书馆咖啡吧点位、崇德楼、明德楼C、工业中心A、标准运动场自助饮料机点位、外卖服务柜存放点位出租事项,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,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(批)有关手续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,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,地址:综合楼910室,联系电话:81838933;邮箱:guozc@wxit.edu.cn)或监察处(综合楼1001室,联系电话:81838836;邮箱:jiwb@wxit.edu.cn)反映。
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
(国有资产管理处代)
2024年11月25日